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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第 54 章 ...

  •   小清山远在七十里外的雪山脚下。说是山,实则不比一般的山梁高峻,看起来仅像三道重叠在一块的丘陵。

      正值初夏时节,漫山遍野葱茏翠绿。三道丘陵整整齐齐码着梯田,如同一张张砚台,栽满了青葱的麦苗。

      靠近雪山脚下,厚泥堆积的肥土地,还有一块块破碎的水田,栽种着罕见的稻谷。

      一片片田地树林环抱着白墙黑瓦的山庄,陆羽蒙骑马跑了将近半月,终于赶到山庄大门口,翘首望着四角飞檐的门楼。

      管事的见有陌生人到来,忙出门问询。陆羽蒙拿出地契与他核验了,管家仆婢才知是少爷回来了,一个个笑脸相迎,殷勤周到。

      他的行李和马都被妥善地拿了下去,眉毛胡子花白的老管家姓甄,引陆羽蒙进了厅堂,泡香茶,请上座,唤来两个机灵的小厮。

      陆羽蒙环顾四周,门窗房柱都是乌褐的老木头,有些年头了,挡住外头灿烂的阳光,屋里阴凉一片。木头上刷着清漆,散发着一股沉郁的香气。

      两个小厮到他跟前打躬作揖,都穿着蓝布袍褂,不过十六七岁,一个叫青山,一个叫白云。

      陆羽蒙不大习惯有人跟着伺候,道:“不用讲这些礼数了,往后帮着我做事就成。”

      小厮们和老管家都低头应喏。

      陆羽蒙如今有点毛病,到了一个地方,尤其是有着这么多田地农家的地方,总忍不住过问收成、产量、水旱等事。

      他听到这小清山庄足足六百亩地,每年收成竟不过与他在龟兹课田时收的差不多,不禁寝食难安。

      绕着山庄走了几圈,这里的农户总是天不亮便携家带口耕织,这里的天候也比靠近沙漠的伊暮村好多了,最大的问题出在地貌。

      雪山脚下,地势崎岖,耕地狭小,像一块块破碎的柳叶子,种不了太多粮食,倒不如种树。

      这几百亩地都在陆羽蒙手里,他给每家每户划分了必要的口粮地,便带着众人开垦荒山,种起了石榴树。

      第二年初春,石榴树花开如火,满山遍野红霞欲燃。

      收成的石榴一部分用来酿酒,剩下的便顺着商路卖到西域各处。

      西域百姓向来喜食石榴,靠着售卖果实和酒水,山庄获得了第一笔盈利。

      陆羽蒙用这笔钱购进几十张织机,第三年不仅种植石榴,更每家每户种桑养蚕。

      闲暇之余,他带着青山白云回了一趟家,取来庄园里的棉种,带到小清山种棉。

      这一季蚕和棉收成后,他混合了丝和棉,制成更为轻薄柔软的丝绵料子,请来几位绣娘教导农妇们缫丝和纺织。

      山庄里出产的丝绵布匹光色好、料子柔韧,在市集里颇为吃香。时不时有布商衣商千里迢迢找上门来求购。

      小清山的生意红红火火,陆羽蒙整日忙着家中事务,去田间地头转悠,与农户们说话。

      时光飞逝。

      眨眼又是两年过去,他几乎快忘了十七八岁时的一切。

      这边的日子理顺之后,他也不太想回伊暮村。第三年初春,便叫白云雇了辆车,预计着把家里人都接到山庄来过好日子。

      白云拿着雇车钱下山。陆羽蒙就在家里等着他回来,一边等一边与几个丫头小厮收拾行李,打扫屋子。

      没过一会儿,白云气喘吁吁地回来了,两颊累得通红,扶着门框抹了把汗珠子。

      “少爷,走不了了,那边不好了,打、打起来了!”

      陆羽蒙心头一钝,没来得及开口,青山便数落白云危言耸听:“什么叫不好了,嘴上没个把门的!”

      陆羽蒙让小厮进屋,给他到了杯水,两个人在门边说话。

      这两年光顾着发展家里的产业,房屋里还是陆羽蒙一开始来的时候那样空荡荡的。

      今年说要把娘她们接过来住,他才让甄管事给各房添置家用,布置一番。此刻正忙着搬东西,满厅堂都堆着箱箧桌椅,乱糟糟的没有落脚之处。

      “怎么回事?”陆羽蒙克制着不让自己的嗓音发抖,拍着小厮的背,“你慢慢说。”

      白云道:“去不了了少爷,我到山下挨家挨户问了,他们都劝别往东边走,当军的打起来了。”

      “谁打谁?”陆羽蒙睁大了眼睛,心像是被只铁手攥紧。

      白云道:“西边的大食国,和朝廷在龟兹打起来了。”

      陆羽蒙手里捏着茶碗盖子,此刻叮当一声掉在地上,碎得稀巴烂。

      他想也不想便冲出门,直奔马厩。平日里待手下人宽厚,仆婢管事都来劝,让他莫要铤而走险,要是被乱军抓住就完了。

      十几双手拦着他,哭的哭,劝的劝,他在汪洋大海似的人声里泡得清醒了些,回头登上山麓往下看。他的山庄里高树绵延,桑绿榴红,更远一些,则是大漠孤烟,茫茫无际。

      陆羽蒙闭上眼想了想,假若战火蔓延到这里,他们这本就不太高峻的小清山,岂不会被大食国的铁骑踏平了。

      当机立断,他带着一百来户乡民避到雪山里,找了处隐蔽的山谷,伐木、修围栏、挖水渠。

      这次的水渠可不是用于灌溉的水渠,挖得极宽,与地下河相连,是防范外敌的护城河。

      做好这些,一日灰蒙蒙的清晨,趁着众人都在睡梦中,他带着一匹马、一张弓、一把刀,悄悄溜出了山谷。

      旁人都不晓得,他已经铤而走险不止一回了。况且在陆羽蒙心里,为亲朋挚爱走一回,不是险路,而是理所应当。

      倘若他就在小清山里面避让到战事过去,他不敢相信龟兹的家人会遭遇什么,曾经与他谈天说笑的乡亲们又会遭遇什么。

      他不想等他回到故里,面对的却是满目疮痍的土地,再也找不到那一张张熟悉的脸孔。

      马跑得急切,天亮就已下了山。路上有断断续续的流民,从东边逃来的,拖家带口,面黄肌瘦,有人还披麻戴孝。

      陆羽蒙不停打听龟兹的情形,听说都护府已经反攻了被夺下的城池,心头松了一口气。

      大食人打了败仗,军队也开始向西边溃散。这下他不光遇到到逃难的流民,更有一队队剽悍凶残的兵卒。

      陆羽蒙走一路,杀一路,使的是偷袭的法子。

      他只有一个人一匹马,很容易藏匿身形。那些兵痞全然不把流民们放在眼里,四处抢夺劫掠,看见姑娘便糟蹋。

      陆羽蒙每每都是趁着夜色杀进他们营地。说是营地,其实也不过是三五个人群居的帐篷,当中点着一丛篝火。

      杀完这些人,他任尸首曝在荒野,被秃鹫野狗吃了。夺了他们的食水马匹,暗地分给逃难的流民。

      长久以来,荒漠里便流传着一位“保护神”的传说。流民们不知替他们杀悍匪,分食物的究竟是何人,只当是天神显灵,在这动荡的世道里搭救他们来了。

      三个月后,陆羽蒙回到了伊暮村。历经百日的奔袭,他已瘦得嶙峋,来时穿的袍子在风中空荡荡地飘舞。

      头发也长了许多,落拓地蓬散着。眼神不似当年明澈,像是在黄沙里沥过,充满了尘迹。

      邻近村庄,他最先看到的便是一排高耸的烽燧。

      那是他才到伊暮村的头两年修建的,如今已变得沧桑孤寂,仿佛历经了千万年的岁月,瞭望着村庄外无垠的沙天。

      他才到这里的时候,那年冬天,也是在这里第一次送别韩烨。

      那之后不久,他到高昌买棉籽,撞上了马贼劫掠,无意中又遇到韩烨。

      韩烨救了他的命,跟他回到村子里。他们相爱。

      陆羽蒙的心怦怦直跳,每每想到当年那桃花漫天的溪水边,那一个动人沉醉的亲吻,便恍如昨日。

      按下心潮,他纵马赶回村口。村口站着一排批家执矛的民兵,人人都晒成了酱色,走动着巡视各方。

      他居然看到了熟悉的人影,他那不成器的表哥陆裹儿。

      陆裹儿也望见了他,一双布满皱痕的脸立马便涌出泪花,扯着嗓子叫了声:“表弟!”

      其余几个民兵猛地看过来,目光在陆羽蒙身上交织。

      都是同一个村子的,他们辨认了一会儿,有些眼熟,却认不大出来,只好半信半疑地杵在原地。陆裹儿倒好,涕泪横流,甩掉手里的长矛,蹦跳着朝陆羽蒙奔过来。

      “哎呀!你终于回来了!”他握着陆羽蒙双肩直摇晃,把他前前后后抓着揉捏,盯看,“你快跟我走!你娘眼睛都快哭瞎了,都以为你死在外面了!”

      陆羽蒙一时不知发生何事,木愣愣地任他拉着走。前尘往事好像都不重要了,此时此刻,他们两个倒真像血浓于水的表亲兄弟。

      路过那几个民兵,有人小声说:“这是寰娘的儿子吧?两年没见了,不说死在外面了?”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啊!这世道,能活着都不容易。”

      “真是老天保佑。陆家老二还在村子里便帮着咱们,前段时日打仗,他娘更是深明大义……”

      走远了,渐渐听不清下半截。

      两个人回到陆家宅子,有个不认识的小姑娘来开门,惊疑地盯着他们:“找谁?”

      陆羽蒙朝门缝里睃了一眼,他家宅院里、两棵桂树下,挨挨挤挤坐着人,都是路上遇着的逃荒百姓的打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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