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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五章 高山流水 ...

  •   父亲终于还是拗不过我,不过人生中却到处是意外。比如我没能留在江城,而是调剂到第四志愿的山城,起初我只是随手一填当做备胎,没想到却还是让备胎做了正宫娘娘。小李去了金陵,小赵去了魔都,孙吴留在江城。他们各自有他们的故事,这里花开两只,暂且不表。
      不同于江城的一马平川,山城起起伏伏。这里阴雨与暴晒常伴,湿气很重。城里很热闹,来到大学的我,如同一匹脱缰的野马,肆意奔走在大地上,我几乎塔遍了整个城市,见证了心心念念的小说里看到北城天街的样貌。我很开心,即便去了一个不喜欢的学校学了不喜欢的学科。在这个又红又专的学校里,弥漫着压抑克制的氛围,但我不同,我是天生的自由派,受不了拘束,尤其是高考完做了手术摘了眼镜,眼睛看的更清了,更是让我性格变得越来越开朗活泼。我很快认识了学校里的很多基友,组建了基友小群,同时也不满足局限在学校里,慢慢成了学校里比较活跃的“姐”。学校里很多小gay会来拜码头,聚会多了一来而去便都认识了。
      寝室里我的三个室友小方、小覃、小谢。小方是我认为最帅的,带着山城男人独有魅力,经常咧着小嘴,带着黑框方眼镜,一身休闲装很是贴身,是个天生的一家子,皮肤也是和孙吴一样黝黑又性感,我经常对他意淫,也经常在寝室没人的时候像个变态抚摸他用过的物品,但我不会傻到和他出柜,那样我还在班里混不混的下去,我还没有那么恋爱脑与不清醒,尤其是讲究人缘的文科专业,众口铄金的道理我不会不明白。小覃和小谢则是外地而来的,带着天南地北的口音,很是好笑但又对他们泛善可陈。
      我还记得那晚是一个周末的晚上,山城的天空蓝的像条我穿久的破洞牛仔裤。酒吧,很多人聚会,我点了一杯蓝色玛格丽特静静在角落喝着,桌前的人激烈地玩着扑克、桌游。我晃了晃了酒杯,让杯中酒形成一道蓝色神秘的漩涡,旋转的蓝像极了软件蓝。其实我不爱喝酒,但喝酒的样子很像大人,别有一种成熟的韵味。就像很多年轻人吸烟、纹身、泡吧一样,用自以为成熟的幼稚方式去宣告自己的成熟,可笑滑稽又无可避免,如同夏日里急着跳下母树的青芒,殊不知早产儿只会被有心的农夫筛选遗弃在地上。
      那是我第一次遇到毛毛,我的第一个正式男朋友,很乖,穿着淡紫色的马甲,身上有着风信子一样的香气,白白嫩嫩的又拽拽的,让人很想狠狠捏他的小脸,和他做的最有感觉的姿势就是让他跪着,我捏着他的脸看他张大嘴的样子,还命令他看着我,瞪着我,很可爱又搞笑,不过确实充满了征服感。毛毛是那种看起来根本不像gay的美男,外貌是有点女性友好向的匠气,有点像漂白的“乖乖虎”苏有朋,弯起嘴来笑眯眯地又有点像年轻版暗黑佟大为。
      毛毛是个“玩咖”,无论什么游戏都能游刃有余,包括爱情,仿佛是天生的领导者,不像我这么笨嘴拙舌,经常吃亏。毛毛来我桌后,我的一个基友看我一直盯着毛毛,便悄咪咪告诉我【林姐,人家叫毛星明,是我们学院的大明星哦。北宿舍追他的gay能排到南宿舍去。】
      我吃了一惊,【这么屌。】
      基友却笑了笑【你能把到算你有本事,他眼光很高的,高岭之花。】
      我暗自下决心难得遇到一个顺眼的,一定要拿下他,至少得尝尝他的滋味。于是在游戏里和他玩的很嗨,他也渐渐对我不再陌生,一来二去熟了后上床便是很自然的事。毕竟都是感官生物,而男人尤其愿意遵从自己器官的生理支配,就像两枚正负极磁铁,我和毛毛注定会有静静相拥又会有相斥的那天。
      毛毛在床上放的很开,丝毫不会害羞,他说他高中便谈过一个对象,他和对象高中住相邻的出租屋,经常一起探讨生理知识,各种感官刺激都已经开发到不新鲜的地步。毛毛说之所以和我做,是早就听说我出色的冶游史,便有心动。无语,我只能咬着他耳朵说【那你好骚啊。】
      从炮友到固炮,再到确定关系,只需要几晚。他的身上热的像冬日里抱着火炉,很烫但肌肤相触又很有奇妙的化学作用,让人放下面具与戒备,变得无话不谈。我们如刚降生的婴儿坦诚相见,站在床边镜子前,抱着他呢喃,【身体是圣灵的殿,我们灵与身在此时融合,再无二人。】他很痴迷和我做,像个虔诚的信徒懵懂点头,而我像是他的耶稣。只是这是混杂多了欲望的感情,不知道成分里是欲望为主还是爱意为主,但欲望多了,爱终究失了纯粹。
      情侣之间的事,无非是一起学习,一起打游戏,一起出门看星星,一起寻找望远镜里的匹配星座,逛商场逛地标,形影不离像是水上缠绵不分的鸳鸯鸟,不知让多少毛毛的迷恋者咬碎一口牙。毛毛很喜欢养多肉,我笑他应该去做花匠,在他生日那天我还特意送他一个多肉样式的蛋糕,毛毛讲冷笑话说要把蛋糕种花盆里。
      不过谈恋爱是一个很耗费时间的无用之事,谈恋爱后便难以专心学习也是真的,因为一个人的心思是有限的,放在一件事上多了,放在其他事上便会少,不过文科专业里荒嬉而过的也不在少数,没有保研出国的大追求的话倒也正常。不过才过去半年,我与毛毛经常会争吵,爱意与新鲜感渐渐退去,这才明白难怪世上总有朝秦暮楚的洪世贤,但我每次都告诉自己“最重要的是陪伴的过程。”
      终究还是覆水难收。那一天毛毛告诉我他喜欢上其他人了,要么还做固炮或者三个人玩,要么就断了吧。我有点诧异但对此消化的很快,毕竟贱里买来贱里卖,容易得来容易舍。我也没有一颗真心全抛售,与他交往的同时,也会偶尔偷吃,加之自小父母的离婚让我对爱情没有什么海誓山盟的幻想,爱在我眼里和烟酒这类消耗品无异,我做好了任何人终有一天会离开我的最坏预期,但没想到这一天亲自降临我身上来的这么快。
      他的新男友,或者说新消遣,我看过,一个姓祝的同校,头发梳得很高很亮,很是油腻与官腔,一副道貌岸然,不知道他们怎么勾搭上的了,不过也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仿佛终于感觉到自己像是一个受害者,像秦淮河的妓女一样对恩客娓娓道来自己的苦难,我也能告诉别人我的真心换不来真心,我终于能听着那些小时候不明所以的台湾流行分手歌曲哭了,真是痛快又可笑啊。他是一只翩翩蝴蝶,而我是一朵自投罗网的花,花采完蜜就飞走了,带着花中残香满人间,徒留花落花萎花照水自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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