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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他们真的出去了吗 ...

  •   窗外的桂花开了,满院子都是芬芳。

      从窗口望出去,隔着一层铁作的护栏,隐约可以看得到许多金黄的小花躲在绿叶里,随着风轻轻摇曳,边角时隐时现,晃得人眼晕。

      我想出去摘一捧,铺在我纯白的床单上——早就该这么做了,假使我可以出得去。

      “好香的桃花。”

      17号病人的声音在我身后不远处的床位上响起。我一回头,便看到他半眯着眼、极其慵懒地伸了个懒腰。这个整整三个周没有认真打理过自己的38岁的男人此刻就像一个可怜的流浪汉,头发蓬乱,胡茬满面,连眼角的皱纹都仿佛积了灰,不知什么时候保留下来的老式病号服松松垮垮地挂在他身上,边角已然磨得起毛。

      我问过17号这件病号服的历史。他挠了挠头,又低头像个小孩一样掰了掰手指,然后才说,这是他刚刚进来的时候,医院发的第一套病号服。

      “是桂花。”我纠正道。

      17号并不在意究竟是什么花的香。这里的人都不在意。他只是淡淡地勾起唇角一笑,扫了一眼日历上特意画出来的大大的数字,低头算了算日子,接着从床上爬起来,趿拉着拖鞋,向洗手间走去。我从洗手间的镜子里,看到他正对着镜子,认认真真地给自己打上满脸的剃须泡沫。看到我,他眼睛弯了弯,似笑非笑,接着与我错开了目光,拿起洗漱台上的剃须刀片,开始专注地刮胡子。

      17号是整座精神病院唯一一个被允许使用剃须刀片的病人。我是唯一一个被允许观看17号使用剃须刀片的病人。他们说,我们是最不具备危险的病人,但永远也不会被释放,因为我们是疯子——因为我们曾经是疯子,所以这辈子,到死我们都得是。

      至于我们是否真的曾是疯子,没有人在乎。

      17号精神焕发地从洗手间出来的时候,我正忙着摆弄病房里的闭路电视。病院的电视做过处理,除了固定的几集粗制滥造的动画片,什么也放不出来。“我受够了,”17号嚷嚷着,“这种破玩意儿,哄小孩都不好使。”

      “是吗,你拿它哄过小孩?”

      17号不吭声了。他走过来坐在我旁边,身上还带着刚刚用过的儿童牙膏的香气——是的,他就是因为这个才进来的。他们说他有恋童癖。

      可是,只有我知道,17号到底是不是恋童癖早就不重要了。浪潮一般的舆论和水深火热的报纸头条,还有那些滚滚而来貌似悲痛的家长和背后不怀好意的资本,早就把他杀死了。

      舆论面前,何来真相?

      “我不是故意的。”

      17号没吭声。他刚刚认真打理过的脸仿佛一下年轻了十岁,配上他刚刚换好的白色西装,显得精神又帅气。只是不知为何,在他身上,我永远可以感觉到一种淡淡的忧伤。尤其现在,他一双孩子般清澈的眼睛忧郁地盯着自己的双手,显得受伤又无助。

      这是17号最好的一套衣服,只有见客时才会穿——这也就是说,17号被特别批准,拥有见客的权利。尽管并不是经常有人来见他,他依然会在见客的日子里,早早地把自己收拾得利利索索,然后在会客室里,静静地坐上一天,直到深夜才回来。等我第二天早上醒来,看见的,就又是那个不修边幅的熟悉的精神病人了。

      “嘿,我帅吗?”

      我抬起头。17号不知从哪里找出了一副金丝眼镜戴着,手放在门把手上,回首冲着我笑。我笑了笑,不置可否,说:

      “记得为我带一捧花回来。”

      17号打开门,在门边拾到一张纸条,回首递给我,我一接过来,他便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再仔细看那纸条。纸条不知道是从哪里撕下来的,抹得脏兮兮的,上面用歪歪扭扭的字写道:“出来和我一起玩吧——13号bìng人”不会写的字,还特意用了拼音。

      我和13号并不是太熟,至少我从来没有见过她本人。我只是有时坐在窗边,会有一句没一句地听17号说他一路上碰到过的其他病人。13号被提到的频率相当高,因为她几乎一整天都在疯人院里到处蹦跳,不厌其烦地跟遇到的每一个人打招呼。人如其名,她只有13岁。

      只有13岁的13号已经在疯人院里住了3年。在这里,她本该结束的童年被非正常延续了。接触不到外界的13号显得像个十足的小孩子,举止天真,反应迟钝,活泼好动,经常开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但这都不要紧。她还是个孩子。她会长大的。

      我记不清13号是怎么进来的了。据17号说,大概是因为她过于敏锐的直觉和极其宏大的想象力,她常常做出许多父母、同学都无法理解的举动,譬如预知到某些未来的事,譬如用玻璃瓶饲养阳光,譬如割破自己的手臂来研究血液怎么流动,譬如在众目睽睽之下,突然放声大笑……她太特殊、太耀眼了,就像太阳,全世界,只有这一个。

      正因如此,她被送进来了。

      我想着,想着,想起很多往事,在阳光下,渐渐地闭上了眼睛。

      *

      好温暖,好温暖…

      是谁啊,在这个疯人院里,谁还能有给予温暖的能力?

      我一睁眼就看见一大捧金色的花瓣,碎金子一样,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你要的花,我给你摘来了。”

      17号的声音在咫尺处响起。我后知后觉地觉察出有只温暖的手在我头上。翻过身,看见17号坐在床前,笑得如同老电影里,温润如玉的民国先生。

      “回来这么早?”

      17号看起来心情不错。他用右手撑着下巴,一双漂亮的眼睛笑得弯弯,说:“今天有客人来看我呀。”

      “客人?”

      17号依然笑得灿烂。“也不止是来看我一个人啦。13号,还有几个可以出房间的病人,都在会客厅呢,真可惜你去不了…”

      “这么多?”我错愕,“是采访吗?”

      “大概算是吧。”17号表情没什么变化,“无所谓了,反正除了13号,这里的每个人都出不去,也不在乎会被说成什么样子。”

      17号晃着腿,轻轻哼起歌来。

      是那首《Heal the World》。

      我想再说什么,却已经无话可说。

      是啊,我们已经是风口浪尖上故步自封的疯子了。其他人再说什么,又有什么意义?

      “哦,差点忘了,”17号突然一拍大腿,“医生要我转告你,明天上午,去他诊室会诊。”

      我更震撼了。

      “这关系到你能否拥有迈出病房的权利。”

      *

      第二天一早我就被17号叫醒了。半梦半醒之间,他已经收拾好我最整洁的一套病号服,放在我床头,还不忘问一句:“11号同学,你身为一个二八年华的少女,衣柜怎么比我一个大老爷们儿还干净,一件便服都没有?”

      他对这次会诊,似乎比我都重视。

      我懒得跟他解释。慢悠悠地换完衣服,就坐在窗边等医生来接。

      “11号同学,你难道一点都不激动吗?”

      开什么玩笑?这是我入院两年以来第一次有机会走出这扇门,第一次有机会亲眼看看疯人院里的景象,第一次走出超出二十平米的范围,我怎么可能不激动?

      可是我兴奋不起来。

      跟着医生走出病房时我回头看了一眼17号,他倚靠在窗边,微笑着看我。“你不送送我么?”我说。

      “反正你还会回来的。”17号笑了笑,朝我挥了挥手:“See you!”

      *

      我不知道对面那个医生我之前见过没有。他坐在我对面,老鹰一样的眼神从眼镜后面射出来,在我身上反复审视,像在比对什么,又像在接受什么,最后才说:“你还记得你是因为什么而进来的吗?”

      “因为…”我看了他一眼,又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病号服,然后才说:“因为我疯了。”

      “你明知道我问的不是这个,”医生敛了敛眼神,仿佛想起什么,又接着说:“11号病人,难道你对来到这个疯人院,还是感到不平吗?”

      我难道能说“是”吗?我应该说“是”的,我无论如何不能也不应该接受这种不公平的冤屈遭遇。可眼下我还是更想要走的出病房的权利。所以最后我屈服了,说:“好吧,我还记得。”

      他随手敲了几下键盘。我知道他在调我的病历,免得我继续扯淡。所以我深深地叹了口气,接着开始不情不愿的回忆:

      我记不清到底是哪一天被送进来的了。只记得进来的前一晚,我还在忙着写稿,一直写到凌晨一点多才睡。

      说是写稿,其实只是在写自己想写的东西而已。看的人多了,也就有了撰稿的感觉——虽然这些看的人,并不都是因为喜欢而看。有将近一半都人是抱着否定的态度来的,还有一些,是为了寻找抨击的借口而看。真正应该接受这些内容的人,反而大多仍旧沉睡。

      我常常怀疑,那“注定成功的战争”,究竟是否只是流言蜚语。可我走在这条路上,我坚信正义。

      我为了把这些东西全部发出来已经换了很多个号了。每个账号,发不了几条便会被举报警告、私信轰炸,然后过不了多久就会挂掉。

      但我还是在写,因为我做的是对的。

      尽管,会有很多疯子,觉得我心怀叵测,如恶狗乱咬。

      直到有一天早上醒来,我睁开眼,猛然发现已经身处疯人院中。彼时17号刚刚从外面回来,看见我只是弯起一双漂亮的桃花眼,微微一笑说,哟,又来了一个疯子。

      那时我没有太震惊。我知道,以后,我就是疯子了。

      医生微微抬起头,说,你知道你的病历上,写的是什么吗?

      “我不知道。”

      说起来也真是好笑。我连自己是因为什么“病”进来的都不知道。

      “反社会人格,中度抑郁,重度焦虑,还有明显的幻想倾向。”医生跟着鼠标光标轻轻念道。“这些你都承认吗,11号病人?”

      “我…”

      我可以不承认吗?大概不可以吧。但是,我难道不是来搏回我活动权的吗?倘若承认了,恐怕更没有机会了吧?

      我又想起房间里的17号。他是那样自由,像一只无忧无虑的鸟儿——“对不起,打断一下,”我突然说,“我可以知道,17号的病历上,写的是什么吗?”

      医生顿了顿,推了推眼镜,用锐利的目光扫了我一眼,然后一字一顿地说:“当然可以。”

      “…17号,据病历而言,是因为双向情感障碍、严重的自残倾向,还有,你知道的,恋童——忘记告诉你了,17号属于保外就医,他被许多儿童及家长指控曾有娈童事迹,已经定罪了。如果没有来到疯人院,他现在应该还在蹲大牢。”

      窗外起风了。把桂花的香气送进来,我深呼吸了一次。

      我不清楚17号的过去。他的家人、朋友、事业,这些我都不清楚,也不想弄清楚。我清楚的是,17号和我一起住了两年,这两年里他从来没发过脾气,也没做任何超出常理的事情。反而一直是温和幽默的性子,让我即使身处疯人院,也能体会到人间温暖。

      这样的17号会犯罪,我怎么都不信。

      可我能怎么做?我也是疯子,和他一样的疯子。

      “但是,我们想听听你的意见。”

      “……什么?”

      “你和17号住在一起这么久,我想知道,你是否认为17号有这样的病症?”

      没想到,竟然把他也扯进来了。

      我不可能说17号没有病。如果这么说,他大概很快就会离开疯人院,去接受他根本不应该接受的惩罚。

      ——凭什么?

      “你这么聪明,应该知道的。我们破格把你和一个38岁并且有犯罪倾向的男人安排在一个病房,不可能毫无目的。可你从来没有哪怕一次地来反馈过,我们只能主动找你。

      “我们一直认为,17号状态稳定,应当继续服刑。

      “如果你也有这种想法的话,我们就向那边反应了。”

      我不敢有。

      最后,我只能说:

      “17号精神极不稳定,恐怕还不能接受服刑——但我决不承认自己有病。”

      *

      我回去的时候是下午。17号穿着一身薄薄的衬衣,像早上目送我走时那样等我回来。看我回来,他说:“医生怎么说?”

      我垂着眸,避开他热情的视线,说:“还是不行。”

      “为什么?”

      我张了张嘴,没发出声音,干脆进洗手间,面对镜子发呆。

      17号不依不饶地跟在我身后,“听着,你才这么小,你才应当多出去活动活动,多看看院子里的花——再说,我还指望着你能陪我一起出去,一起创作呢。”

      “创作?——你看过、不,你也写过?”

      17号笑了笑,不置可否。

      我还想再问点什么,但屋里的电视已经响了,是从来没有听到过的不属于动画片的成熟声音。我们走出来,看见电视上正在播送一档采访节目——是17号昨天录的那档。

      屏幕上出现了一个个我不认识的面孔。他们一个个举止从容,神情淡定,对记者的采访回答得口无遮拦。17号坐在我旁边,挨个指给我认识。倒数第二个打了很重的码,“那是13号,”他说,“她还有未来,她不能露脸。”

      最后一个是17号。电视里的17号比现实中看起来更年轻,也更有距离感。只是他说的话,却比我一直认识的17号更加锋利。

      “我们在疯人院里,世界也在疯人院里。我们从来都是一类人。如果一个人要为自己没有犯过的错买单,那么,这个世界就无可救药了,不是吗?”

      我想叫好,可最终还是不敢,只是轻轻握住了17号的手。

      “我们出不去了。”我说。

      “我们出不去了。”他说。

      “你们出不去了。”电视里播放的声音,回荡在房间四壁。

      *

      后来,13号出院那天,我终于又能迈出病房,走进阳光照耀的院子里。那时已到了春天,院子里的桂花早已凋零,盛放的是17号最喜欢的桃花。他悄悄摘下来好多,全藏在大衣的口袋里。

      彼时的13号已经15岁,却仍然像五年前那个刚刚入院的小女孩一般天真荒唐,唯一变的是她的心智,她从一块天生的奇石,变成了一颗毫无棱角的鹅卵石。

      我们把13号送出门去,目送着她在人们的簇拥下离去。

      “她去拥抱她的明天了。”17号说。

      “希望如此。”我说。

      希望明天里,不再有疯人院的存在。

      *

      那天晚上17号没有回来。第二天也没有。往后的每一天,我都没有17号了。

      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医生不知道,外面也不知道。他像是从人间蒸发了一样。

      后来有一天,我翻开17号留下的一本书,书页里飘洒下无数的桃花瓣,落在地板上,在月光里翩翩起舞,像许多17号的眼睛。

      我离开疯人院,也是在一个春天。彼时我21岁,仍然除了病号服以外没有一件便服。疯人院要被拆除了,它以后再也不会存在,再也不会让人为自己没有犯过的错买单。我不知道我还会不会做回原本的我,但如果让我再选一次,我仍然回义无反顾地,选择做桀骜的我自己。

      我出院那天没人来接。回过头,看见疯人院,在春天的阳光里,显得那么渺小。

      我走进春天的风里。桃花树下,仿佛有个穿卡其色大衣的身影,在轻轻地哼着歌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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