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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江湖人人闻之色变的大魔头沈羡之突发意外,穿越到了现代,接受了九年义务教育后,暴躁的性子终于有所收敛。

      又经过高中三年冲刺,踏进了国宝级大学。

      完成学业后,如父母所愿,考中了公务员,却被安排到基层,成为新农村图书室管理员。

      干了两年,刚要被调进城,她又穿越了。

      深山老林,一座小破道观?

      然而沈羡之才接受自己又穿越了的事实,没想到另外一个让她难以接受的消息又从天而降。

      她是大夏沈相爷家的二小姐,不是什么庶出,家里还有同母同父的姐姐妹妹。

      但是因为小时候出生时,出点小意外,就被封建迷信的父母送到了这离京城十万八千里的小道里,度过了十八年。

      养她长大的道姑前年已经死了。

      陪伴原主的除了这道观里种满庄稼的一亩三分地之外,就只有门口那个锈迹斑斑的大铃铛。

      就刚才,铃铛响了。

      山下村里有人给她送了信来。

      沈羡之以为家里要接她进京吃香喝辣享福。

      没想到她丞相老爹坠马身亡,母亲也因伤心难过,引发旧疾一命呜呼,如今家里大姐体弱多病,不能掌事。

      三妹四妹尚且年幼,如今就指望她回去主持丧事。

      这里离京城单程要半个月。

      这就意味着她回到京城的时候,距离父母去世已经一个月左右了。

      她当然不想去,这原主学了武功,是有底子的,自己把上上世的武功重新捡起来,闯荡江湖,重新建立一个日月神教指日可待啊!

      现代她也想搞事业,奈何法治社会限制了她的梦想。

      所以,为什么要劳苦奔波,去给没养过这个女儿十天半月的人奔波丧事呢?

      但是当她看到后面一页,原主母亲娘家无人,留给她大批产业,现在她去世了,沈家族人虎视眈眈。

      搞事业不得要钱么?所以沈羡之立马收拾包袱,进京了。

      半月后,大夏京城。

      昨天才下过一场大雨,所以今日的天空尤其干净明亮,连带着城外的扶苏山下的桃花也明媚了几分。

      京里的贵公子和小姐们,都成团去扶苏山观赏桃花。

      赶了将近十几天路的沈羡之,此刻正在扶苏山下的茶铺子里喝茶歇脚。

      按理她既要马不停蹄地赶路,又要把上上世的武功秘籍都重新温习一遍,这身体是遭不住,整个人的状态该是疲倦劳累才对。

      可她偏偏精神抖擞,英姿飒爽。

      墨发高高束起,穿了一身白衣,骑着白马,那叫一个风流潇洒,硬是将这沿途的油面纨绔们比了下去。

      大夏对于女子的束缚并没有那样严,街上多的是抛头露面的姑娘家,甚至还有行商的。

      比如沈羡之的母亲。

      但像是沈羡之这样招摇的,绝对找不到第二个。

      偏她又生得十分美貌,如今这装扮着实迷花了不少姑娘家的眼睛。

      连带着这茶棚的生意都好了许多,男男女女都偷偷在打量着她。

      忽然,只听得一阵惊马,随后传来一个姑娘的惊叫声。

      众人还没没反应过来,就只觉得眼前闪过一道白影,随后便见着沈羡之一手搂着那姑娘的小细腰,躲过了马匹的冲撞,然后稳稳当当地落在旁边的桃花树下。

      暖风拂面,桃花飞落。

      被她搂着的姑娘,不知道让多少姑娘家羡慕。

      另外一端的茶楼中,几位俊俏公子站在窗前,瞧他们那阵势,刚才也打算去救人的。

      只听其中一位看着桃花树下的沈羡之,忍不住赞道:“头一次知晓,原来男人的衣袍,穿在女子的身上,竟然这样好看。”

      旁边一人无情地拆穿他,“也要看脸的吧?”随后朝一旁的王玉臣打趣道:“哎,玉臣你觉得你这个京城第一美男,跟那位姑娘相比,谁更好看?”

      王玉臣还没说话,先前那个夸赞沈羡之的少年公子就笑道:“这还用问,肯定是那位姑娘了。不过她的武功着实不错,居然抢在了玉臣之前。”

      原本,王玉臣刚才正要从窗户里飞出去营救那惊马的少女。

      没想到他起身,那下面茶棚里的白衣姑娘就先一步将人救下了。

      不过他也不得不承认,那姑娘的确生得好看,她穿男人的袍子,没有让人觉得有半分别扭,反而将男人穿不出来的潇洒和优雅都展现得淋漓尽致。

      而就他们这几句话的功夫,沈羡之已经放下那姑娘,在茶棚里结了账,翻身骑上自己的白马,往京城方向去了。

      忽然,她转过头来,正看朝王玉臣几人所站在的窗口处。

      不过也就看了一眼,便转过头去,不以为然地念叨着,“就那样还第一美男?”油头粉面的。

      还穿了一身绿,跟个葱油饼似的。

      还敢退了她的婚。

      是的,信里还说了,沈羡之有个娃娃亲,是安定侯府的小侯爷王玉臣,她原本还发愁怎么解除婚事的,没想到来的路上,就听人说,自己被退婚了。

      理由很简单,没见过沈羡之,他家儿子的终身大事耽误不得。

      人家才不是因为沈府没了价值退的婚。

      所以刚才她听到有人提起王玉臣的名字,因此扭头去看了一眼。

      听说这厮转头就跟新任的吴相爷家姑娘定了婚事。

      这是多热衷于做相爷的女婿啊!

      她吹响了一声口哨,马儿像是能听懂一样,顿时飞奔起来,转眼绝尘而去。

      留下一通少年少女被她迷得晕头转向的。

      但是沈羡之不知道,她被退婚这事儿,根本不算事儿。

      她前脚才被安定侯府退了婚,她三妹的未婚夫家里就有学有样,马上就解除了跟三妹沈梨之的婚约。

      不同于她和王玉臣,从未见过面,没有半份感情。

      沈梨之和她的未婚夫婿算得上是青梅竹马,如今忽然被退了婚,撇开脸面上不说,就单是这份感情,她也舍弃不得。

      所以每日借酒消愁,醉生梦死,行尸走肉一般地活着。

      大姐又一直卧病在床,压根就没有办法陪她,更没有办法看住天真活泼的四妹。

      直至刚才,厨房里端来了四妹最喜欢的点心,她才吃了一口就狂吐不止。

      被萧娘子察觉不对劲,发现她居然有孕了。

      这简直就是五雷轰顶啊。

      父母尸骨未寒,未出阁的女儿却在丧期有孕,还不知道是谁的孩子。

      萧娘子瞬间崩溃,她是沈夫人的配家丫鬟,沈夫人去世后,她既要管着家里,还要替沈夫人守住产业。

      沈家的族人逼得又厉害,她已经是精疲力尽了。

      如今得了这个噩耗,直接没撑住,晕死了过去。

      家里顿时一片手忙脚乱,这时听得有人来禀报:“外面,外面,二小姐来了!”她说她是二小姐,手里还有信物。

      而且长得和大小姐一样美若天仙。

      原本昏迷中的萧娘子迷迷糊糊地听到,猛地睁开眼,连忙让丫鬟扶自己起身,“快,快请二小姐进来。”

      当年那算命的说,沈家往后若是遇到劫难,那个能让沈家重生的就是二小姐。

      但是二小姐命格奇怪,所以不敢养在身边。

      现在她来了,萧娘子觉得自己总算是熬出了头,只是想起四小姐肚子里的娃娃,不免是觉得愧对主子。

      让人扶着,一路跌跌撞撞迎出去,才到抱厦,就见到前面走来一位精神气质绝佳的女子。

      明明她穿着简便,可在萧娘子看着,简直就一如当年女扮男装在外行商的夫人,当即‘噗通’一声跪倒在地上,哭道:“二小姐,您总算回来了!”

      家里的仆人见到萧娘子的举动,都有些被吓到了,往日里她就是个雷厉风行的女管事,从未有人见过她露出半分软弱。

      就连相爷和夫人去世后,她也强硬地撑起这个家。

      所以此刻见到她的样子,不觉都有些奇怪。

      沈羡之也有些奇怪,听到身旁的丫鬟介绍着萧娘子的身份,心想原来信便是她给自己写的,沈夫人身边的一把手,大权在握,必须不能得罪的。

      于是连忙上前弯腰将她扶起,“这些日子,您辛苦了。”

      萧娘子颤颤巍巍地站起身来,一面打量着沈羡之,“像,太像了,二小姐您跟夫人年轻时候简直一模一样,咱们有救了。”

      “怎么?沈家又遇到什么困难了么?”这话沈羡之听着怎么就这样不对劲?

      萧娘子直接将她拉入抱厦之中,然后将家中的近况一一告知。

      沈羡之听完,只能叹一声人走茶凉真被体现的淋漓尽致啊!

      而且这沈家,真够倒霉的。

      可惜还没等她发言,忽然外面传来丫鬟们的急促声,“萧娘子,二小姐,了不得,圣旨来了。”

      圣旨来了。

      给沈二小姐赐婚,将她许给瑾王,不日安顿好父母之后,就大婚随着瑾王回西南。

      瑾王,当今圣上的亲侄儿,听着该是不错的。

      可是当今圣上的宝座,正是从这瑾王瑜王的父亲手里抢来的。

      为此,他将体弱多病的瑾王留在京城修养身体,实则就是作为人质。

      至于瑾王的弟弟瑜王,则在西南替他镇守边疆。

      不过二十二岁的瑜王,已经参加过大大小小几十次战役。

      而就在去年冬天,受敌人偷袭,伤了腿,如今太医亲自去诊断过,想要重新站起来已是无望了。

      所以当今圣上才愿意放瑾王回去。

      还‘好心’地给他赐了这一门婚事。

      可见还是对自己这位体弱多病的侄儿不放心,他临回西南之前,还要把所有能发展起来的机会截断。

      赐婚的是前相爷的女儿,虽然被退婚了,但是身份摆在那里不作假。

      人家就是相爷家的千金小姐,配他这个王爷可以的。

      但却忽略了是长在山里,家里又无权无势这两个缺点。

      而这一点,正是圣上最看重的。

      就是专门恶心夏侯瑾。

      他不是一副高贵的样子么?那就给他许个山里的野妞做媳妇。

      这样的一个粗鲁野蛮又不懂的任何规矩的女人做他的正妃,谁家还愿意将女儿嫁给夏侯瑾做侧妃?

      在一个野蛮粗俗的女人面前卑躬屈膝呢?这样直接断绝了他往后借住外戚造反。

      所以将沈羡之赐婚给夏侯瑾,简直是一箭双雕的美事。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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