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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次遇到秦淮 ...

  •   1999年 6 月 6 日,诺曼底登陆纪念日;这一天,也成为了我踏上沈阳、开始全新生活的纪念日。

      我打了个小小的包袱卷,随身带来了我的被子,所有的换洗衣裳,奶奶给我剪的窗花,几张老照片,还有从相框里取出来折叠收好的那张奖状。

      先走了将近半小时的山路,又在慢速火车上颠簸了近五个小时,我终于到了沈阳。

      这个城市,比我预料地早了三个月提前接纳了我。原本我以为,我会和娇兰一起,手持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一起来到这座城市的。我们的第一志愿,报的都是沈阳的D大。

      我从北站下车,这就是大城市了。和我上高中的小镇明显不同。楼高了,人多了;路宽了,坐在公共汽车上,沿途见到的除了高楼,就是正在兴建的高楼;好象到处都在施工,城市就象一个闹哄哄的大工地。

      经过市府广场,看到了那个久闻大名的太阳鸟。和我想象中的样子差很多。也不过如此。

      我攥着纸条,一路问着,终于在一个叫老瓜堡的地方找到了赵叔歪歪扭扭地画的那个无名小区。小区里的楼很旧,估计有些年头了。

      看到三单元楼口停着横拉着大红条幅“喜洋洋搬家”的轻卡,我就知通自已找对了。

      这个名字,让我一下子联想到了婚庆礼仪公司。于是忍不住笑了。原本因为马上要面对的不可知的未来的担心一下子消散了不少。

      兰兰的远房叔叔也姓赵,看上去四十多岁,很瘦,脸色发黄,好象不怎么爱说话。对我的态度倒不冷不热,只不过问了几句:“来了?”“路上好吧?”

      “坐,喝杯水。”

      这个搬家公司规模也不大,等我喘口气刚喝了口水,他们就要出发了,加上这个赵老板,还有我,一共六个人。

      我起身要跟上,赵老板拦住了我:“刚来,休息一下再说吧!”

      那个被喊作大熊的粗壮男子笑话我:“你长得象个女娃娃,还混这口饭?在屋里给我们做饭吧!”

      我恼了。生拽着爬上了车,坐在车斗里得意地斜睨着大熊。大熊脸膛红通通的,牙却很白。他咧嘴对我一笑:“小子,这活儿不是斗气就能干的。”

      这是两层的他们说是全越的房型。当我坐电楼进入城市港湾一座楼座的第八层A座,被一个穿着淡淡的粉色短袖衬衫的男人引进一间书房时,我头开始发昏。

      如果不是自已刚从外面进来,我一定会以为这间是个小型图书馆。

      书房很大,最少有四十几平。两面墙上是嵌进墙体的分割书柜;中间立着五条大约两米高的分层书架。架上的书塞的满满的。

      以后我的生活,可能就离着淡淡的油墨香更远了吧?有这样一间书房,是多少读书人的梦想啊!

      “把这些书都装到墙角的纸盒子里,还有这些书架——都送到这个地址。”粉衬衫撕下张告示贴,递给了赵老板。

      这是个挺秀气的小伙子,很白。比我还白。我属于晒不黑的,一直有些女同学都羡慕我的皮肤,虽然我很不喜欢自己这个长相。可这个小伙子的皮肤比我还白。而且他个子很高,大约有一米八多吧。

      果然不是斗气就能干的。由于从小体质不好,加上很少运动,我的耐受力一直很差。虽然有电梯,可把装满书的纸盒子从二楼书房搬到客厅的这段路,就让我气喘吁吁,心脏在胸腔狂跳不止,两臂也发麻。这书,竟然比铁块还要沉!

      不要紧,我会习惯的。别人不也一样在干吗?

      大熊已经回来一趟了。他看我一眼:“给我吧。”硬是从我手里抢走了。

      这时,一个二十多岁、身材高大的男人从门口进了来:“嘉坤,你这是在干什么?”这话,他是在对着沙发上正看报纸的粉衣男人说的。

      男人的声音很低沉,很象我喜欢的中央电视台一个配音男演员的声音。所以我停下了准备上楼的脚步,回身仔细打量一下他。

      他戴着一副细金边眼镜,看上去还比较斯文。衣着挺简单,上身一件敞开领口的白底兰色细条纹短袖衬衫,下身一条兰色牛仔裤。长相怎么说呢,不能算特别英俊,就是看上去给人一种很舒服和和谐的感觉。

      不过,他的脾气好象不太好,现在正瞪着沙发上悠然自得地看着报纸的那个嘉坤。

      “你忘了?原先说好的,要是你要准备结束单身生活的时候,就只带这些书走。”这个嘉坤完全不在意他的怒气。

      “见鬼,我什么时候说要搬了?”他显然气得不轻。

      “你说是搬到你的公寓去——还是沈小姐的香闺呢?目前我给的是你公寓的地址。不过如果你迫不及待要找沈小姐的话,我可以再告诉搬家公司一声。”沙发上的人眼皮都不抬,继续翻报纸。

      可能是这话提醒了站着的男人,他的眼光立刻扫向正在看戏的我,然后用可以称作斥责的声音大声说:“你从哪找的乱七八糟的搬家公司?”

      沙发上的人一抖手里的报纸:“报刊中缝,百业信息啦!”

      “陈嘉坤,这是我的房子,你凭什么把我和我的书丢出去。”男人声音更大了:“佳苹的事我早就和你说清楚了,少拿这件事做文章!”他一下又把刚才注意到的我忘了。这下我倒不知该不该继续看下去了。

      “你的房子?秦淮,你的记性怎么这么不好?”那个陈嘉坤终于站了起来,他比正怒发冲冠的男人要矮大约五六厘米。他放下报纸,小心地对搓了一下右手的拇指和无名指,后看着正大发脾气的男人说:“你忘了房产证早更名了?你的房子?”

      原来这个男人的名字叫秦淮。这时,大熊他们进来了。

      秦淮没有再争论下去,他深深地看了那个陈嘉坤一眼,退后一步,枪口又对准了我:“还有,书房隔壁有两个书柜也一起搬走!你们怎么招了个童工?这么沉的柜子他能搬动吗?”他看着大熊。赵老板现在在楼下车里。我们这些人里也就大熊还象个主事的人。

      “我不是童工,我已经十八岁了!”真怕给找老板他们带来麻烦,我赶紧声明。大熊也跟着点头。

      他怀疑地看着我,却没有再说话。为了逃避他探究的眼光,我上楼进了书房隔壁。

      果然有两个书柜。一个可能有一米八高度,一个要低些,小些,可也有一米七,因为站在边上一比,比我要高个几公分。柜门锁着,透过玻璃一看,里面都是些辞书。

      秦淮跟了进来:“你搬小的吧!你等一下,我把书拿出来吧;能轻点儿!”他在一边的书桌抽屉里找钥匙。

      “不用!”虽然知道自己有些逞强,可我不想在他面前服软。

      他一楞,把手里的钥匙放到了牛仔裤后兜里:“那随便你!”

      大熊他们都在隔壁搬书架。我知道如果他们看到我搬柜子一定会阻止我。可我以后不也要适应这样的生活吗?从今天起和从明天起又有什么不同?于是我把绳子递给了秦淮:“麻烦您,帮我把绳子绕到柜子上去。谢谢!”

      他又看了我一眼,没有说话。我把棉垫披在后背上,绳子的两头现在在我手里,秦淮在看我的右手。见过我的人最先注意的往往就是我残疾的右手。

      “麻烦您帮我托一下柜子底部,谢谢!”还没有开始搬,我就已经头发晕了。我怎么这么没出息?

      步子发沉;身后好象是座五行山。头昏,胸口发紧。刚走了一步,嘴里突然觉得发腥。眼前一黑,咳嗽一声,嗓子象撕裂一样干疼,哇地一口血吐到了水磨理石地面上。

      正经过门口的大熊正好看到,冲了进来:“傻孩子,这个柜子你怎么搬得动?”他连忙扶着柜子解我身上的绳子扣。我捆了好几道,他喊了个兄弟来,大家手忙脚乱地帮我解下固定柜子绑在身上的绳子,还有垫背的棉垫儿。

      我真想痛哭——为什么我这么没有用?难道我连出卖体力这样最基础的活都没有办法承担吗?

      用手一抹,手上猩红一片。

      我的正对面,玻璃墙上,映出了我的样子:凌乱的头发,苍白的面孔,忽然变得有些青紫的嘴唇,还有那唇边的鲜血,鲜艳的可怕。

      抬头一看,那个叫秦淮的男人正皱着眉头看着我。

      我看到那男儿的眼神明明在说:怎么,让我说中了吧?

      一股气息在胸中涌动。我去拉绳子,却被大家拉住。大熊说:“不急着今天一天,我来吧!”他可能明白了我的感受和想法。我感激地看他一眼。

      秦淮走到我身边,低头从钱包里抽出了两张百元大钞:“小孩子就不要装了。这些钱你拿去看看医生!”他脸上看不出是什么想法。

      那钱明晃晃地刺眼。拿钱砸我?我不接,任那两张钱飘落到地上。我瞪着这个男人。

      “我没有恶意。不要就算了。”他俯身在我脚边捡起了钱。我感到他的气息扑在我光裸着穿着球鞋的脚踝上。热热的。

      这就是我和秦淮的初次相遇。那时候,我并不知道,这个男人在我今后的日子里,会扮演着那样重要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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