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点什么吧!
最近经常听到大家在讨论小三的问题,各种观点五花八门。我也掺和一脚。
网络上最近很有几起著名的小三事件,我和大家一样气愤。由此追溯到很久以前,看着琼奶奶的电视小说,那时朴素的小心灵已经有和现在一样愤怒的情绪了。不过我不是为里面的女猪愤怒,我为那些“坏女人”愤怒——凭什么男人借着两个看不见摸不着的字就把含辛茹苦把一生都交代交付交托给他的女人否定了!更可气的是为什么还有女人助纣为虐?!如果这样的女人这样的做法是值得同情的,并且可以用生物本能来解释和道德来同情的话;那么,那些已经交代交付交托的女人捍卫自己的地盘似乎也没什么错误!怎么虐待女猪都是合理的,谁让她犯贱介入呢?这就是典型的“找贱”啊!
我问那些同情女主哭的稀里哗啦的阿姨们,你们都有家有业有老公,哪天你老公领来这么个女人,你还会同情的眼泪鼻涕流个不停,对那个“坏女人”骂个不休吗?
当然,那时民风淳朴,小三就是有也不敢张狂耀世。
自从我们提倡“人性是复杂”的,开始表现一般道德谴责对象的“可理解性”之后,大家似乎就开始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完全实现了琼奶奶几十年前的社会梦想!
我一向以为爱情可以没有婚姻,婚姻不过是契约,但是人与人在一起要有起码的尊重和诚实。撒谎真是最大的罪恶——你可以沉默,但是你不能撒谎;背叛是不可饶恕的——你可以不承诺,但是你不能食言。不管有没有婚姻,不管有没有爱情,如果你许诺了,或者构成许诺的事实,背叛就是背叛。所谓一次不忠,百世不容。这不是气话,而是现实——你已经撒过谎,我凭什么相信你呢?信任很难赢得,被摧毁的信任更难重铸。
你可以离婚另娶,你可以结束一段感情开始一段新的,但是你偷偷摸摸算什么?自己能力有限不能解决问题,所以就干脆让问题无限扩大?自己搞不定一个女人,所以干脆扯进来另一个女人?这样的男人怎么能和正直、魅力、尊敬、可爱此类字眼搭边?!
不考虑其他因素,单就感情而言,我始终搞不明白,女人为什么就那么期待一个已经对另一个女人撒谎成性且构成背叛事实的男人对自己“天长地久,百世不移”?!如果不是长久的监禁,连张学良自己都不敢肯定能否与赵四相伴如斯!或者,我再苛刻一点,这种心理与其是对男人的信任,不如是一种自我陶醉——像□□一样沉浸在“痛并快乐”的高潮里,越难受就越放不开。这种自虐的快感重要的是自我感受,与对方是谁别人怎样感受已经无关。
说歪了。
对于插足婚姻的胜利者,就算他们有千般可怜万般无奈,就算前妻已经看开放手,我始终不认为他们就是可以原谅的。人家的放手甚至祝福都不能等于“胜利者”就此得到原谅了。错了就是错了,伤害已经造成,说声对不起就可以当作什么都没发生吗?!那我们还要刑法干什么!杀了人抢了钱,被抓住了,ok,说声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人死了,钱花了,这事就这么算了吧!?
现在很多小三,包括旁观者竟然都这样认为!而且还形成一种社会氛围,有权利追究犯错者责任的一方如果追究反倒成了“不讲理”的!
不能这样!宽恕是伟大的,但不宽恕是正常的。人们应该是正常的,“伟大”太多了才是变态!
好了,先写到这里吧!我有点激动。
看了半天,长评了了。憋了很久,终于自个儿蹦出来写这么一大段吧!
再加一点,下面有位亲说“这个问题很复杂,要看个案”!很短一句话,我却认为非常不适当。
这个思路有问题。它混淆了一般原则和例外的关系,按照这句话的说法,因为例外的存在,所以原则是错误的。这个在数学或严格的逻辑学上是有一说的,但是——请注意,这里是学术游戏吗?我们讨论的是一种社会现象,大家都目睹和感触的社会现象。我们表述的是数学公式或模型,或者纯粹的逻辑关系吗?不是。我们表述的是传承下来的一般道德原则。在原则里讨论奖惩的概念和个案中的奖惩是不一样的,甚至有时在表现上是截然相反的。但是这种相反并不能是个案成为否定一般原则的理由,一般原则形成之后就是原则,指导性的原则,大方向的东西,有例外很正常——保留。这叫客观。但是简单的因为例外的存在,就否定原则的作为原则的存在,就大有问题了。
其实我还真不以为那些小三的个案在这里能用例外来解释,而且这个问题也不复杂。古语说的好“有所为,有所不为”,在我们能决定为与不为的时候,我们做了不该做的事情。等到知道错了以后(被迫或者主动的),回过头来说自己当年如何不得已如何受骗,没问题,关键是接下来。找了一堆理由,最后该怎么错还继续怎么错,甚至肆无忌惮的错下去,让伤害继续下去,这就是明显的“错误行为”——没啥好原谅的。有人问我,你朋友这样做你怎么办?我告诉你,很简单,我骂死她。见她一次骂她一次,不提则罢,提一次我骂一次。我不会夸她更不会同情她。如果知错了,然后采取措施,该离开的离开,该道歉的道歉,该反省的反省,该承担的承担,让错误终止或尽其可能的减少伤害,这就是“正确行为”——值得原谅和支持。像吴绮莉的事情,成龙很不是东西,但是吴绮莉最后做的不能说正确,但是至少有尊严。人家家里怎么解决问题是他们的事情,每个人都有自己权利义务,你不用把手伸得那么长,弄得自己是万能的圣母。管好自己那摊就行了!
所以,这句话在这个问题上应该这样讲:“虽然个人情况有所不同,但是这个问题的答案很明确”。